时事

【青年弑母打死外婆】 

被告贴文:为何不让大麻合法化

被告吴立恩(中)曾在部落格分享母亲及女友的合照。

(新加坡29日讯)涉弑母打死外婆,22岁被告曾在博客中感叹人生迷茫,还称手有致幻药,甚至在案发当天,质疑为何不让大麻合法化。

双尸惨案发生在前晚(27日)7时许,地点是联邦道第7A座组屋7楼的一个四房式单位。22岁吴立恩不知何故在房间与56岁母亲李素梅起争执,挥刀弑母。90岁外婆施庆庆及女佣发现血案后,试图逃跑,岂料外婆逃不掉,惨遭活活打死。



吴立恩昨天带伤上庭,面对一项谋杀控状,料日后加控,案展11月18日过堂。

根据《新明日报》,被告曾在2015年8月8日开设部落格。他上月12日的贴文中就写道;“世界将9颗(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放到我手里,放在舌下又如何?”

和女友关系甜蜜

结果,沉静了一个多月,被告的最后一则贴文竟是案发当天。他写道:“为何我们不将大麻合法化,为何我们选择隐瞒事实?我们不该隐瞒事实。”

他前后分享了24则贴文,但最后两则贴文,最令人感到忧虑和深思。



根据被告的部落格,他和女友关系甜蜜,从2016年开始分享两人的合照。

被告也提及,女友在他生命中所带来的影响,感谢女友对他的关怀,同时也表示对女友的爱戴。

被告面控时,被告女友相信也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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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美国放宽大麻限制 重新归类低风险物质

(华盛顿17日讯)美国拜登政府正式提议,将大麻重新归类为危险性较低的物质等级,这一历史性的转变将使美国联邦政府对大麻的政策与公众舆论更相符。

美国总统拜登16日通过视频做此宣布时说:“任何人都不应该仅仅因为使用或拥有大麻而被监禁。失败的处理大麻方法扰乱了太多人的生活,我决心要纠正这个错误。”

据美国司法部提出的方案,正式建议放宽对使用大麻的限制,将目前被列为第一级物质,改列为第三级,与氯胺酮(克他明)和含可待因(阿片类)的止痛药同级。 

自1970年至今,美国根据管制物质法(CSA),把大麻被列为高成瘾的第一级物质;同属第一级物质的还有海洛因、摇头丸和学名为麦角酸二乙酰胺(LSD)的迷幻药。第一级物质被视为无医学价值,而且是很可能被滥用的管制物质。

方案引述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指,有可靠的科学证据支持使用大麻治疗慢性疼痛、以及与健康状况相关的厌食症、恶心及呕吐,大麻的医疗用途亦没有构成不可接受的安全风险。美国缉毒局将就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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