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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义民:先例不可开
恐回刑法衍伸至全民

450名马华党员、华团领袖以行动支持“坚决抵抗回刑法”。

(芙蓉5日讯)资深律师郭义民表示,回教刑事法是一项对女性有歧视及不甚公平的刑法,而且违反多项国际公约及我国宪法,不适合运用在我国。

他表示,回刑法已违背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七条,任何人不得被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对待或处罚;另该刑法同样违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我国宪法第8条平等、第5条生命权力和第9条,同时也违反马来西亚成立时,与砂拉越18点及沙巴20点共识。”

他今日在芙蓉为“伊刑法引发宪制危机”汇报会主讲时,如此表示。

郭义民

未完成一读

他对伊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发表“回教刑事法只针对回教徒”的说法保持质疑,因伊党现阶段要寻求通过该私人法案,一旦先例一开,将逐步衍伸到全民。

他表示,现阶段回刑法可能只针对回教徒,但时过境迁后,政府、回教徒或回教发展局会觉得一个犯错却两种不同刑法而感到不公平,回刑法将进一步扩大到而更多人身上。



“我国宪法赋予全民宗教自由,无论是佛教或道教的寺庙可自由发展及申请拨款,然而很多州属已逐步刁难神庙的申请,该刑法通过后,我相信其他宗教单位在申请拨款或扩建方面会面对越来越大的阻碍。”

他在问答环节中回答森华堂主席陈永明的提问中透露,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动议、工程部副部长罗丝娜附议通过国会优先处理哈迪的法案,实际上仍未完成一读。

他表示,当时哈迪在读出该法案后,立即要求展延至下一次国会复会,这意味着该法案还没完成一读。

森州华团领袖踊跃出席“回刑法引发宪制危机”汇报会。

林振辉:可能动摇国本

马华森美兰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林振辉博士披露,实行回教刑事法并非是回教徒绝对的义务,因全球信奉回教的49个国家当中实行回刑法仅10个国家而已。

非“华人反回教”

他强调,该党及华社否决回刑法并非“华人反回教”,也不要把它演变成为敏感宗教议题,在宪法精神下国民维护公平自由是天经地义,自独立以来华团在民族权益面临考验时,都会挺身而出,发挥华社梁柱角色。

“今次回刑法随时可能动摇国本,形势险峻,华团不能置身度外,广大华社必须关心,我要求森州华团及华人群众与马华站在同一阵线,未来的日子一同反抗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提呈不尊重多元种族结构和宪法的回刑法私人法案。”

上述汇报会是由森马华、森中总、森华堂、森华联联办,获得约450人出席。出席者包括马华元老拿督韩春锦、拿督赖日辉、拿督李银芳、森华堂主席陈永明、森华联副会长拿督林岑,以及森中总总务刘文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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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嘉楼考虑公开鞭刑

(瓜拉登嘉楼30日讯)登嘉楼新闻、宣传及回教刑法委员会主席莫哈末卡里尔指出,登州政府正考量是否根据时势发展,公开执行回教刑事法的鞭笞刑罚。

他说,这也是州政府加强执行回教刑事法的其中一项措施,一旦决定落实,也须遵守相关标准作业程序。

“目前是在马江监狱内,闭门执行鞭笞刑罚,我们会随时跟进,而且正考虑公开执行(鞭刑)。

“若从教育角度考量,违反回教法的人应受到公开惩处,不过地点限于回教堂、法庭或合适的场所。”

卡里尔昨日在出席登州回教司法局活动后,向媒体说,即便在监狱内施刑,也有一定的围观群,所以当局正考量相关因素。

此外,登州回教法首席法官拿督万莫哈末查基里说,根据现有的回教律法,法官有权决定施刑场地。

“根据现有法律,是在监狱内执行,除非作出裁决的法官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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