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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由红转蓝等了55年
老妇急做护照返华探女

过去55年来持着红登记的陈荷银经过近2年的等待,终于如愿以偿获批申请大马卡,悲喜交集。左为其幼子邱继麟。

(槟城18日讯)一名持着红登记在槟城定居55年的80岁华裔老妇陈荷银,去年向槟州民政党求助申请大马卡,经过约2年的等待终于如愿以偿,获得国民登记局发出批准申请大马卡的信函。

陈荷银受访时压抑着兴奋的心情说,拿到蓝登记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马上到移民局申请国际护照,到中国与独留多年的二女儿与孙儿们团聚。



女儿恨难一见

她感谢民政党以及协助过她的人,让她在55年后终于拿到蓝登记。她在步离记者会会场准备前往国民登记局办理领取大马卡时,对着记者说,今天是她这一生中最轻松的一次。

她不讳言,持红登记让她最遗憾的就是不能够返回中国家乡探望二女儿与两名外孙,以致女儿产生怨恨。

槟州民政党副主席胡栋强今日上午在槟州民政党总部会议室召开记者会上,为陈荷银捎来这项喜讯。

陈荷银受访时说,当年只有25岁的她是于1960年留下丈夫及两名女儿,与一名姐妹从中国福建省惠安县南来槟城,在抵达大马时与这名姐妹失散。她说,其丈夫与孩子过后也来到槟城,独留二女儿在中国家乡。



她说,她在定居大马的55年来,都不断尝试申请蓝登记,不过都没有被批准,直至10年前开始申请大马卡也没下文,并于去年通过槟州民政党申请,不料让她如愿以偿。

其儿子邱瑞麟(54岁)说,母亲在过去55年拿着红登记非常不方便,不能够合法申请工作,只能够帮人家洗衣服,父亲也在母亲45岁时往生,由母亲独自将子女抚养长大。 

胡栋强(蹲者左)及方志伟(右)移交国民登记局信函予陈荷银,后排左起普文、黄婉娴、许翔茗、陈赛珍及方群龙。

52人向槟民政求助

槟州民政党副主席胡栋强指出,根据数据显示,槟州民政党迄今总共接获52个求助申请大马卡的案例,过去2年来成功获批案例共有3个,至于剩余的49个案例仍在处理中。

他说,槟州总部都会将求助案例转交予民政党中央的投诉与服务局处理,至于批准与否则交由国民登记局定夺。

在场者包括民政党槟州秘书方志伟、州副秘书黄婉娴、州妇女组代主任陈赛珍、服务局主任许翔茗、州委普文、方群龙,以及陈荷银的幼子邱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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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带大马卡监禁1天 青年拍视频警惕网民

(吉隆坡13日讯)巫裔青年曾因没携带大马卡而被判监禁1天,日前拍视频警惕网民别不带大马卡出门。

巫裔青年以TikTok账号(Jokecho)分享,16岁之时和朋友到巴生一家购物广场,当时大批外籍人士被警方扣查,而没有携带大马卡的他也不以为意,继续逛广场。

不料现场有警员指示他到一旁接受检查;在发现他没携带大马卡后,警员直接将他上铐,带回警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他说,其朋友有带大马卡出门因此没有被扣留,而他则因担心随身携带会损坏大马卡,而选择将大马卡留在家里。

“幸好在警察局扣留所里遇上村民……在里边4天都是他在照顾我。”

他说,在扣留所4天后,被控上法庭。当时法官问他是否需要求情?当年年纪小的他,即刻告诉法官,他下次不敢了,一定会随身带着大马卡,而法官则敲下锤子,宣布“监禁1天”。

“当时在身边的人安慰我别担忧,这1天监禁是被扣在法庭的监狱,等下午4时就会被释放。”

他说,经过这次教训后,再也不敢不带大马卡出门。

Jokecho的分享获网民巨大回响,有者感激他分享经历,提醒人们随身携带大马卡,也有网民询问有关在扣留所的实情,包括是否会留有案底等。

根据1990年大马国民登记局法令25(1)(n)条文,抵触者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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