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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骨私人码头取缔货船
关税局起700万元私烟

森州关税局执法组侦破包含税务总值达700万令吉的走私烟,左起威斯顿、夫兹纳、祖基菲里、阿都拉及祖基费。

(芙蓉18日讯)森州关税局侦破今年最大宗的走私香烟案,在芦骨一个私人码头取缔卸货的货船,起获总值700万令吉的漏税印尼香烟。

当局本月11日午夜12时30分,在上述码头展开取缔,起获44万9000包共898万支“Saat”牌香烟,并扣捕16人,包括年龄22岁至47岁的印尼籍及印度籍男子。



这批嫌犯昨日在波德申被控,被告都否认有罪,案展8月17日审讯。其中7 名大马籍被告各以1 万令吉保释外出,另8名印尼籍及1名印度籍被告则继续扣留以待审讯。

被告们一旦罪成将面对10倍至20倍货价的罚款、坐监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关税局副总监(执法与合规事务)拿督祖基菲里今日记者会发言;全国执法组副总监拿督夫兹纳、森州关税局局长拿督阿都拉、森州执法组主任祖基费及副主任威斯顿均在场。

“该艘货船是在蒙古注册,从新加坡裕廊港口启程,欲往印尼棉兰,途经芦骨的私人码头卸货,目前交由芦骨海事局查办。”

他说,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法令调查此案,相信该批香烟是在没有依据程序下私运入境;这是当局首次破获以货船及在私人码头进行走私香烟的活动,当局也会对私人码头持牌人展开调查。



他说,自今年4月1日起,不论是进口,或是转运香烟,都必须申请准证。

他促请民众共同遏制走私活动,或提供情报(热线1800-88-8855),若成功协助侦破走私案,投报者将获得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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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吃摇头丸 4官员不认罪

(峇株巴辖8日讯)4名关税局官员涉嫌在夜店服食摇头丸被捕,今日被带往峇株巴辖推事庭面控,4人皆不认罪,案件将于6月26日过堂。

4名被告分别是40岁的诺拉兹米、43岁的拉都安及沙乐胡丁,以及24岁的沙菲。

控状指4人于4月28日早上6时40分至7时之间,在峇株巴辖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被被验出服用“摇头丸”及俗称“忘我摇头丸”的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命,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使用毒品)条文。

一旦罪成,4人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

此外,沙乐胡丁因抵触上述法令条文,可在该法令38B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面对不少过2年及不超过3年的警方观察期。

4人聆听控状后皆表示不认罪,主控官法拉娃希达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每人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兰沙及纳兹哈以被告须负担家庭等因素为由,要求将保释金减至每人2000至2500令吉。

承审推事苏海拉因此允准4人交保2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定于6月26日过堂。

日前,柔佛州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拉队跨县到峇株巴辖一间夜店展开突击取缔行动,查获30名在夜店玩乐的顾客涉毒,其中包括11名年龄介于24至49岁的关税局官员。

在11名受查的关税局官员中,4人尿检不过关,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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