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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12天男婴案展8月审

(马六甲25日讯)原订今日开审的绑架12天大男婴案,由于高庭法官病假,案件再展至8月17日及18日。

被控绑架12天大男婴的3女1男被告,即男婴婶婶(女主嫌)、补习中心两名女职员及19岁男子陈杰深(译音)。



4名被告当中,今早只见陈杰深在代表律师陪同下,被带到副主簿官办公室,以取得新的审讯日期。被告家人也在高庭外等候,并把握时间与被告会面。

此案首被告黄维娜(男婴婶婶,25岁)的代表律师是张荣金,次被告黄维怡(22岁)代表律师是马克、第3被告刘婕雯(22岁)由宁加纳登代表、陈杰深的代表律师为依斯赫。(人名皆译音)

控状指4人于2015年11月24日约傍晚6时20分,在哥打拉沙马那第三期花园,绑架及禁锢出生12天的男婴余可前,并向男婴母亲索取20万令吉赎金。

4人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三条文,可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与被定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或终身监禁;若未被判死刑,必须施予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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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校花赖映兴命案 主谋改监禁40年逃死刑

(布城16日讯)16年前轰动一时的国中校花兼高材生赖映兴遭撕票案,涉案主谋逃过一死,今日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及鞭笞5下。

现年38岁的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经过大约15分钟的商议,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另二司为拿督查巴丽雅和拿督阿布峇卡。

此案于2008年9月16日凌晨,在柔佛古来公主城附近的树林内被揭发。

时年16岁,长相甜美、品学兼优的赖映兴,遭4名相熟男性友人掳走杀害,裸尸弃在荒地焚烧;凶手事后还向其家人勒索“赎金”,但最终皆被捕。

2008年9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当时只有16岁的赖映兴,在结束兼职工作的回家途中,在古来再也区某购物广场前遭4名少年绑架。次日清晨,她的家人接到绑匪的勒索电话,要求6万令吉赎金。

在接到赖映兴家人投报后,警方成立了特别调查小组。

13日凌晨3时,赖映兴家人将凑到的3万3000令吉交给匪徒;随后,警方顺藤摸瓜,于15日清晨6时15时至7时,陆续在古来再也区一带逮捕4名绑匪,并起获赎金。

警方于17日在嫌犯的带领下,在古来再也区的公主花园一处荒凉的草丛内寻获赖映兴的尸体,死者被发现时,一半身体已经高度腐烂且遭严重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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