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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靠民间团体及州政府捐助
“联邦政府没拨水灾援金”

林冠英(右九)移交总值23万令吉的第二轮水灾风灾援助金予州内17所学校,左五为孙意志、林秀琴、刘子健,右五为李添霖、许海明、黄汉伟及章瑛。

(槟城13日讯)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今日移交总值23万令吉的第二轮水灾风灾援助金予州内17所学校,并对中央政府承诺的援助金发放仍无下文感到遗憾。

他说,在风灾与水灾发生的3个月后,州政府不仅完成善后工作,也发放了一次性700令吉援助金给4万8424的受灾户和134万令吉一次性风灾和水灾援助金予23所受灾华校和教会学校。



林冠英指出,这段艰辛的日子里,他们仅能依赖民间团体、州政府和热心人士的捐助进行修复工程,所拨给学校的款项已达157万令吉,联邦政府却一分钱也没拨。

他是于今日上午在移交23万令吉的第二轮水灾风灾援助金予州内17所学校的仪式上致词时,如是指出

“马华署理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不要再以当年马华没有入阁来为柔佛没有制度化拨款而自我漂白,如果这个打着捍卫华社权益旗帜的政党都无法为华校争取落实制度化拨款,那我们还能冀望他们为我们做什么?一个只能在他一年600万令吉的总拨款中,仅拨1.25%或7万5000令吉给自己选区内唯一所独中的部长,我们要怎么相信他和他的政党能够带给华社什么样的明天?”

在场者包括槟州政府华校及教会学校事务协调委员会主席兼槟州行政议员章瑛、槟州议长拿督刘子健、首长政治秘书兼亚依淡区州议员黄汉伟、双溪槟榔区州议员林秀琴、爪夷区州议员孙意志、槟州华协委员会委员许海明及李添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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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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