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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拨款20万
修复槟大伯公街福德祠

槟州政府拨款20万令吉以修复槟城大伯公街福德祠,左二起麦姆娜、刘志荣、林冠英、曹观友及郑来兴。

(槟城19日讯)槟州首长林冠英宣布拨款20万令吉予槟城大伯公街福德祠以进行修复工程,并希望州政府此举将成为抛砖引玉的举动,希望各界人士都可踊跃给予拨款。

他表示,其实该庙需要整300万令吉来进行修复工程,但州政府的资金有限,而此次给予的20万拨款是与上次槟城五福堂广州府会馆的拨款一样。



他说,州政府必须秉公处理,不能大小眼,虽然20万令吉可能无法帮助太多,但希望可作为抛砖引玉的举动,让各界人士也踊跃拨款。

修复工程获槟市厅支持

槟榔屿海珠屿(五属)大伯公庙顾问兼槟州行政议员曹观友则表示,该修复工程也所幸获得槟岛市政厅的支持,才能动工。

他表示,尽管该修复工程已获得古迹遗产的批准,但真正执行其工程却是另一挑战。

他表示,希望该庙的修复工程可在该庙修复工程顾问工程师陈耀威的指导下顺利进行。



刘志荣:幸获拨款渡难关

槟榔屿海珠屿(五属)大伯公庙董事会会长刘志荣说,他本身并不清楚该庙是在何时建立,但记得是在1865年进行重修,而在过去几年也曾进行修复工程,但并不符合古迹的规格。

他说,此次是已100%符合所有的规格下才进行。

他表示,他于去年9月获得槟岛市政厅的批准,即在今年9月就必须完成其工程,所幸州政府今日的拨款,助于他们渡过资金不足的难关。

他表示,该会出现漏水,墙壁龟裂等问题,不免令会员担心有随时坍塌的危机,因此该会才决定要进行修复。

他认为,该庙1865年之前就已存在,迄今有超过150年的历史,相信修复后能申请成为国家遗产。

陈耀威:建于1810年槟第二间百年古庙

会上,陈耀威也呈报大伯公街福德祠修复细节。

陈耀威指出,根据历史考据,该庙建于1810年,是继椰脚街观音亭后,第二间槟城超过百年历史的古庙。

他说,由于过去没遵照古迹维修标准,使用水泥进行修复,导致该庙部分梁柱受损。

他指出,此次大伯公庙修复,会遵照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原则及州政府古迹条规进行,也会使用白灰或贝灰沙浆,而不是水泥。至于庙宇建筑上的装饰物,他说,应通过剪粘和灰塑修作,不是购买并安装现成装饰物。

出席者包括槟城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光大州议员郑来兴、槟岛市长拿督麦姆娜、乔治市世遗机构总经理洪敏芝及文化工作者欧宗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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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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