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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业者2地乱挂
槟10天拆450非法横幅

邓智伟(左二起)、王宇航、陈慧萍及阿扎阿里吁请业者停止没有公民意识的行为。

(槟城21日讯)外州某房地产业者在乔治市与峇央峇鲁一带到处非法张挂横幅,槟岛市政厅花10天拆除450幅。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小组交替主席王宇航指出,虽然市政厅已采取执行行动,但有关业者仍继续张挂其横幅。



王宇航今日召开记者会时指出,市政厅是从本月9日起在乔治市与峇央峇鲁一带,发现张挂了许多未经申请准证的非法广告横幅,而横幅内容疑是与外州房地产业有关。

他说,市政厅执照组接获投报后,在逾10天内共拆除450幅横幅。惟,有关业者仍继续张挂该横幅,似乎与市政厅玩“捉迷藏”。

“这些横幅分别记录了4组电话号码,我们曾打电话或发讯息给对方,不过一直都没有联络上。我们也曾给对方3天限期,要求他们与市政厅官员会面,不过对方不曾现身。”

给3天到市厅会官员

无论如何,王宇航表示,市政厅将再给予最后3天通牒,让该横幅拥有者在23日(周五)前,到市政厅与官员会面。



他指出,若对方还是未能现身,将把此事交由当局法律部官员采取下一步行动,同时也要求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中止这4个电话号码的通讯服务。

“可能横幅拥有者非槟城人,因此不了解市政厅条规,不过没关系,只要你来找我们,我们将教你如何正确地、合法地张挂横幅,这项服务是无需收费的,请不要担心。”

询及会否对有关横幅的拥有者采取行动时,王宇航指应该惩罚的还是会惩罚,以不正确地方式张挂广告横幅,将会影响公众的安全。

他也提醒其他业者,挂广告横幅须申请准证,否则除了罚款,还会被控上庭。

挂横幅须先向市厅申请

王宇航说,在张挂任何形式的广告横幅前,必须先向市政厅申请准证,在获批后方才可挂上横幅。

他说,张挂任何未经申请的广告横幅者,市政厅将开出每张最高为250令吉的罚单。除了被市政厅罚款外,还得冒上被提控上庭的风险。

他说,市政厅可依据地方政府条例,将横幅拥有者控上法庭,罪成者可在2000年槟岛市政厅(广告)条例下,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的罚款、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也可在1980年槟岛市政厅(卫生与公共安全)条例下被提控,将面对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提及,该厅在今年1到8月间,共拆下了1万7330各种类型广告,包括横幅、贴纸以及小型广告板等。

出席者尚有槟岛市议员阿扎哈里、陈慧萍及邓智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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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寻求撤销外劳村滥权案 林冠英三人申请遭驳回

(槟城3日讯)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夫妇与女商人彭丽君于2020年被控外劳村滥权案,辩方向高庭申请撤销控状,惟遭槟城高庭司法专员驳回,案件审讯将继续进行,并案展至7月26日过堂。

林冠英和彭丽君在2018年的低价购屋案,获法庭宣判撤销控状,无罪释放。辩方基于控方再引用几乎与2016年案件相同的文件,换上新控状(外劳村滥权案),于2020年8月11日再次提控林冠英、夫人周玉清和彭丽君。

基于相关做法属于重复控告,辩方于是在2023年申请撤销控状。

不过,槟城高庭司法专员罗菲指出,根据研究,2起案件的细节与证据有所不同,包括日期和被告身分,因此高庭驳回撤销案件的申请。

主控官为赛法依扎、阿斯洛夫、沙菲克夫。

较后,林冠英辩护律师雷尔在记者会上表示,辩方会继续向上诉庭申请撤销控状,同时申请暂缓此案的续审,直到上诉庭有结果为止。

林冠英强调,他会通过法律管道继续斗争,通过法律途径还他、妻子和彭丽君清白。

2020年8月11日,时任槟州首席部长及槟州发展机构董事主席林冠英、周玉清和彭丽君涉嫌滥权,将价值1160万令吉的外劳村计划工程,颁给与彭丽君有关的公司,3人被控上法庭。

林冠英是在2009年反贪会第23(1)条文(滥权)下被控,他被指滥用职权索贿37万2009令吉,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谘询有限公司付给周玉清,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获得在柔府及峇都加湾进行的外劳村工程。

周玉清被控于2013年10月7日至2016年3月3日,收取3笔共37万3009令吉的非法款项,彭丽君则被控在林冠英的滥权索贿罪行中串谋,抵触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

逾百名支持者今早聚集在法庭内外,声援林冠英和妻子周玉清,包括林冠英父亲丹斯里林吉祥,还有多名行动党行政议员和国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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