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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与森中总办汇报会
让商家了解电费计算法

国能公司周二与森美兰中华总商会举行汇报会,坐者左起黄国强、张生、刘文顺、陈庆发、万依沙、陆景隆、陆浩斌、邱成福及祖哈利。

(芙蓉30日讯)国能公司今日与森美兰中华总商会举行汇报会,让商家了解电费的计算法及给予的回扣,而森中总也希望国能公司能够主办与太阳能政策相关的交流会,以让州内的商家对这项新政策有深一层了解。

在这个政策下,太阳能用户能得到国能给予的发电量回扣,把太阳能板发出的额外电力卖回给国能,因此森中总希望国能公司能够在这方面给予更多的讲解。



森中总总务刘文顺于今日出席上述汇报会后,作出上述表示。出席者有汇报会协调员陆浩斌、森州国能公司总经理万依沙、国能特别事务官员祖哈利、森中总署理会长陈庆发、副会长拿督张生、财政拿督黄国强、商务组主任颜志淼、副主任张桂华、中小型企业组副主任孔鞠华、人力资源发展组副主任曾文谦及农业组副主任吴小铭。

刘文顺说,今日的汇报会是由国能公司邀请,并获得40名理事会员的出席,以了解国能公司的电费计算法、回扣机制及新的手机应用程序。

他希望类似的汇报会能够再举办,以便能够把商家所面对的问题反映,尤其是有关太阳能政策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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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4年前被追税案胜诉 国能无需缴18亿税款

(吉隆坡16日讯)上诉庭维持高庭裁决,国家能源(TENAGA,5347,主板公用事业股)无需向国家内陆税收局支付高达18亿令吉的税款。

今日在一份法律裁决中,法庭认为,作为电力工业公司,税收局所要求的金额,包括应被豁免的再投资津贴(RA)。法庭一致同意,国能从2003至2018年所产生的花费,属于能源制造,符合RA的范围。

法庭并未就费用问题再作出任何裁定。回顾案件,2020年7月份,税收局向国能致函,指出2018年的RA申报不当,随后就国能需要缴纳18亿令吉的费用,发布额外估税通知。

国能就此事提出司法审核,而税收局称国能并不属于制造业公司,因此不属于豁免RA的范畴。

然而,国能引用其他英联邦法院案例,指电力发电在全球范围内被视为制造业活动。两年前的高庭判决中,法官诺林也支持国能的立场。

闭市时,国家能源上扬26仙或2.12%,成交量624万49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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