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联国与国际法院声称
与南海仲裁案无关联

(纽约14日讯)继联合国之后,国际法院(ICJ)也发表声明与南中国海仲裁案撇清关系。

作为联合国主要六大机构之一的国际法院在其网站首页发布提示信息,声明南海仲裁案裁决结果由常设仲裁法院(PCA)下的一个特别仲裁庭做出。国际法院作为完全不同的另一机构,至始至终未曾参与该案。



南海仲裁结果出炉后,不少西方媒体用“联合国仲裁”的名义压中国。对此,联合国官方微博13日发文称,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根据《联合国宪章》设立,位于荷兰海牙的和平宫内。这座建筑由非营利机构卡内基基金会为国际法院的前身常设国际法院建造。联合国因使用该建筑每年要向卡内基基金会捐款。和平宫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设仲裁法院,不过和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13日在出席《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发布会上回答提问时表示,这个仲裁庭与位于海牙的联合国系统的国际法院毫无关系;与位于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有一定关系,但不是它的一部分;与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PCA)也不是一个系统的,但稍有点关系,因为常设仲裁法院为仲裁庭提供了秘书服务,这个仲裁庭在庭审的时候使用了常设仲裁法院的大厅,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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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南海稳定 欧阳玉靖:需做到“三个持续”

(吉隆坡15日讯)南海地缘政治升温,紧张局势备受关注,中国驻马大使欧阳玉靖明确表示,南海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共同家园,维护和平稳定是中国在南海最大的战略利益,也是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的战略诉求。

“南海稳,则地区国家受益。”

他今天在中国大使馆接受中文报联访时指出,中方在南海问题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

“我们和东盟国家开创性地提出并推进双轨思路,坚持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解决海上争议,坚持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

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各方处理南海问题提供了基本原则和共同规范。

现在,中国和东盟国家正加快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目前已成功启动案文三读程序,争取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准则,有利于管控分歧、稳定南海、促进合作。

我国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达了对妥善解决南海问题的乐观态度,获中方高度赞赏。

欧阳玉靖说,当前的南海并非风平浪静,要维护地区稳定必须做到三点:

一,持续守好和平底线。南海不是大国博弈的“角斗场”,外部势力不该来此兴风作浪,中国与东盟国家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制造紧张、挑动对抗的言行。

二,持续推进对话协商。中国与东盟国家要不断完善双多边涉海对话机制,走出一条兼顾各方诉求、包容各方利益的南海治理之路,共同实现南海的长治久安。

三,持续深化海上合作。南海是地区国家的共同财富,中国与东盟国家要积极推进科研、环保、搜救等领域务实合作,探讨资源共同开发,更好造福于地区国家和人民。

“我相信,中国和东盟国家有信心、有智慧、有能力处理好南海问题,将解决南海问题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牢牢掌握在地区国家自己手中,将南海真正打造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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