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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仁涉嫌贪污案】两商人是“非常亲密朋友” 易华仁:出于友情收礼

(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涉嫌贪污案在高庭过堂,辩方指易华仁是在友情的基础上收下“非常亲密的朋友”的礼物,他没理由怀疑两名商人朋友有任何不良的意图。

据《联合早报》报道,辩方也称控方试图延迟举行涉及新加坡酒店与地产大亨王明星控状的审讯,却没有提出这么做的充分理由。

为此,辩方星期三(5月8日)向高庭提出刑事动议(criminal motion),寻求法官在今年8月至9月同时审理涉及两名商人的所有35项控状,而不是分成两个审讯。

代表易华仁的文达星高级律师在庭上进行陈词时指出,控方想让法庭先审理涉及另一名商人林国城的控状,是因为控方想借此审讯了解辩方的抗辩理由,然后以此准备王明星控状的审讯。但在辩方看来,两套控状有其相同性质,例如易华仁都是把王明星与林国城当非常亲密的朋友。

不过,高级副总检察长戴伟雄驳斥,涉及王明星与林国城的两套控状性质不同,一个与新加坡F1有关,另一个则涉及林增建筑与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的合约关系,而且两套控状所涉及的礼物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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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加控8新罪状 狮城前交长易华仁不认罪

(新加坡25日讯)早前因涉贪被控的新加坡前交通部长易华仁,被加控8项新罪状。

彭博社报道,易华仁(Subramaniam Iswaran)25日早上在国家法院面对这8项新控状,他表示不认罪。

据报道,易华仁的代表律师纳文在庭审中质问控方“为何早前在1月18日首次提控时,表示不会加控原本的另外9项罪状,如今却又加控另外8项罪状?”

纳文表示,易华仁被加控的8项新罪状“并不在最初的36份警戒供词中”,而当时“也没表明会有加控的可能性”。

易华仁的案件将展延到4月2日进行刑事证据披露会议,他获准继续保释。他走出国家法院,面对记者追问时仅称:“该说的,我律师都已在庭上说了。”

易华仁被加控的8项罪状分别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也就是“公务员不得接收贵重物品或礼物”。控方也要求将案件一并提交高庭审理。

易华仁面对的新控状同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和陆路交通管理局的合同有关。

根据这8项新罪状,他涉嫌在2021年11月到2022年11月之间,收受建筑商林增建筑承包公司营运董事Lum Kok Seng总值近1.9万新元(下同,约6.67万令吉)利益。

控状显示,这笔款项涉及这家公司同陆路交通管理局之间,有关丹娜美拉地铁站增加和改装工程的合约。易华仁被指收取对方多瓶威士忌等名酒、多样高尔夫球用品和一辆布朗登(Brompton)牌脚车。

新加坡媒体早前报道,易华仁在1月18日被控27项控状,其中包括24项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两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的控状,涉案总额超过38.4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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